观点 | 200元数字人民币面世 吴海峰解读数字货币发展与前景
日前,深圳市政府和央行联合开展了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,5万名中签的“幸运儿”开启了使用数字人民币红包“买买买”的新奇体验。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吴海峰在接受央视财经采访时表示,数字货币的流通和支付,弥补了金融监管制度的空白,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。有利于金融监管效率的提升,强化央行的交易信息把控和反洗钱能力。

数字货币对将带来的有益影响
吴海峰研究员表示,数字货币将对货币政策、金融监管、银行业服务带来一定的好处。
关于货币政策方面,首先,数字货币在发行、流通和回笼过程都具有极大的便捷性。因为数字货币在数字钱包和商业银行中不能产生利息收益,所以为了节约数字货币的机会成本,公众并不会选择将数字货币存入银行中,而商业银行也会及时将数字货币缴纳到中央银行。因此,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,准备金数量将表现出上升倾向,存款派生能力增强,从而对法定准备金率货币政策效果有一定影响。其次,在数字货币的大环境下,因为货币乘数变大,一定量的货币供应调节所需要的公开市场业务的规模减小了,所以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敏度会增强。除此以外,伴随着数字货币的运用,中央银行对货币的控制力会加强,大数据、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使中央银行能够对货币市场、资本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分析,实时、动态地掌握金融体系运行状况。公开市场操作将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、灵活性。根据凯恩斯学派的货币理论,货币政策的效果是通过利率来传导的。因此,利率市场运行效率对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有重要影响。数字货币技术支持“点对点”支付结算,这可以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流动性,有效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利率水平,并使利率期限结构更加平滑,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会更加顺畅。在这个大背景下,作为货币政策信号的在贴现率将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。
关于金融监管方面,数字货币有助于打击诈骗、腐败、反洗钱、偷税漏税、恐怖组织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。由于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,具有安全性高、有限匿名、可追索,因此对于传统现金而言,一旦脱离金融机构,将难以追踪和监测,在诈骗、贩毒、走私、逃税、洗钱、行贿、资助恐怖活动等非法交易时成为首选,随着数字加密技术和算法在数字货币上的应用,货币的来源、去向、支付原因、支付金额及频率、甚至数字货币本身均可以进行数据分析,一旦发现异常交易,将可以追溯,对于一些政府人员收入可以做到定期核查,警惕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发生,有助于打击地下经济。除此之外,数字货币可以提高金融监管效率,使得宏观慎重监管更好的发挥作用。数字货币的流通和支付,弥补了金融监管制度的空白,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,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整治过程中,产品设计复杂,存在资金池等问题,容易产生监管空白,增加了金融监管难度,数字货币很好的克服了互联网金融的多重风险。
关于银行业服务方面,第一,银行通过建立开放平台,聚集合作伙伴,让最终用户可以通过不同介质、渠道,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费中使用到银行的服务,提高客户黏性。第二,数字货币减少了纸质货币在流动过程中的成本,提高了银行的运营效率。传统上央行通过控制 M0 来管理流动性,数字货币是 M0 的替代,增加多少央行数字货币将减少多少的 M0,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的成本将大大降低。数字货币还减少了纸质货币在流动过程中的成本,提高了银行的运营效率。传统上央行通过控制 M0 来管理流动性,数字货币是 M0 的替代,增加多少央行数字货币将减少多少的 M0,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的成本将大大降低。而且这一特点在如当前疫情这种情况下,可以支持信贷资金的流通,央行可以通过数字货币形式投放再贷款再贴现的信贷资金,来密切跟踪资金的流向,监控信贷资金确保其发挥充分功效。另外,数字货币可以拓展商业银行业务,促进银行业发展。数字货币中心化管理模式下,商业银行可新增表外业务,包括代理央行数字货币发行、数字货币钱包托管等业务,而且商业银行可借助数字银行进行信息化系统改造。

数字货币发行带来的新的挑战
吴海峰研究员认为,因为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,即是比特币的发行流通不需要借助于第三方,而银行常常扮演的就是第三方的角色,势必会同传统的银行业务形成竞争关系,从而影响银行业务的开展。数字货币的推广会影响到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,银行就需要进行金融服务创新,拓展新兴业务,迫使银行改变盈利手段。除此之外,数字货币的推广将大大节省人力资源的运用,许多职位将会被计算机程序所替代,岗位需求就会减少,并且对员工的专业技能要求会提高和更新。
中国发展数字货币的未来途径
未来,数字人民币将如何发展?吴海峰研究员表示,首先,央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具有一定特殊性,更多是通过部分M0替代,为中国零售支付体系提供冗余性,并且通过弱化大型科技公司(Big Tech)的信息集中,强化央行的交易信息把控和反洗钱能力。其次,数字人民币会积极推动国际化的、央行间的“数字货币替代物”建设,为将来可能的超主权数字货币奠定初步基础。除此之外,适当支持私人部门参与国际民间稳定币探索。在合规、合理的前提下,或许也应该允许合格的国内机构参与这种民间探索。第四,对于众多的加密数字货币,其实质越来越像是特定的加密数字资产。相关政策重点则是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抓手,引导市场健康发展,实现“良币驱逐劣币”,尤其是打击非法金融活动。
文章来源: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